日前湖北审核通过了三个共享储能项目,总容量共计90MW/180MWh,总投资2.9亿元,分别由两个单位开发建设,同共享经济一样,共享储能,就是想把以前在一个点的储能资源,释放给整个电力系统,获取更大空间的收益。常规储能,是1对1的专属服务,这种1对1有可能造成资源的浪费,共享储能1对N,客户更多,资源得到了充分利用。以青海共享储能为例,参与主体实际上就是,一个50MW/100MWh的储能电站和两个光伏电站。在两个光伏电站的发电高峰时段,有部分弃光量,利用储能电站存储,光伏发电低谷时,储能电站向系统释放电能。这部分存储-释放电量的收益,由储能电站和光伏电站分摊。除了青海以外,西北能源监管局也在宁夏研究推进共享电储能参与辅助服务市场的有关工作。
企业也在行动。2021年3月19日,国家电投旗下上市公司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吉电股份)发布企业公告称,为探索和发展共享储能电站项目,助力公司综合智慧能源和新能源健康可持续发展,吉电股份拟与长兴太湖能谷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信业华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合资公司吉电能谷智慧能源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注册名称为准),负责投资、建设发电侧、电网侧、用户侧的储能系统项目等工作。